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 2、房租发票; 3、职工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6、广州市内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常规证件外,还需要准备和填写以下材料:【本市购房提取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要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表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开户银行领取,填好后回单位盖章。 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贷款购房需要还本息的职工,记得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
1、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