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在沪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1)在购买具有
提取公积金办法: 1、非按揭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要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表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开户银行领取,填好后回单位盖章。 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贷款购房需要还本息的职工,记得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
一、 提取条件 (1)、房屋类 1.申请人需要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 2.申请人需要建造自住住房 3.申请人需要翻建自住住房 4.申请人需要大幅度装修已有房屋 5.申请人需要偿还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