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无房证明通常由县里房管局开具,但房管局登记在案的都是城镇居民住房,农村居民住房没有统计在内,所以房管局开出的证明不一定能满足山东当地政府的要求,可能还需要东北老家的村、镇出具证明,有关这一点还请详细咨询山东当地政府
农村宅基地证明格式要求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一、县里编制宅基地退出规划 1、由各乡(镇)对本辖区拟腾退的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编制农村宅基地退出计划并报县国土局。 2、县国土资源局编制全县宅基地退出复垦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宅基地的材料立卷 1、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