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
> 离职、退休提取 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封存或即将封存状态,可以通过此方式全额提取。 > 租房提取公积金 在职职工,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通过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 > 建造、大修自住
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
东莞市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你好。1.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