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廉租房)商品房半保障房(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是需要拿拆迁证购买的享受国家优惠性的房子。而商品房是不要拆迁证就能购房的房子。在产权上无区别。
1、权属性质上不同,廉租房是租赁性质,承租人没有产权,不能将房转租或出让,经适房产权人取得有限产权,一般在满5年后,上交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金后,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
2、在申请标准上不同,廉租房申请门槛高,一般是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才能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7.5平方米,家庭资产不超过40万元。经适房相对低,一般是城市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