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1.连续六个月以上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欠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