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郑政【2000〕7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单位和个人各8%;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单位(民营、三资企业)可在8-10%之间选择。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
一般是按照职工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国家规定不能低于5%,通常是在5%—12%之间进行调整,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话,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交,如果职工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以300%为上限
在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郑州晚报记者,根据统计部门的划分,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进一步细化。其中,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1、广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老职
自2015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是1890元,因此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