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一)《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证书正、副本(新设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四)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五)企业章程;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七)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八)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九)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十一)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十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自己去办非常困难的,你可以找人代办,各个部门的事情非常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