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如果有其持有的房地产权证明,他当然就是业主。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相反,如果其未持有该小区的房地产权,他参加业主委员会,显然是侵权了!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一、入住率超过50% 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发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
1、核验权 。有权拿居住的实际情况与购房合同及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核对,如果出现不符,可以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主张权利。 2、知情权 。保障业主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业的有关资料及物业管理公司有关情况(如资质、收费依据、服
现在不需要,现在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很尴尬,不过很快就要改变了。 据新华社北京2008年3月6日电 “业主委员会没有法律地位的局面必须改变了。”正在此间举行的政协大会上,李钺锋委员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明确小区业主委员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成员权,参与共有部分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一种组织形式。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构成,通过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方式开展活动。业主大会是一种民间自治组织,作为业主对共有部分权利共同管理的决策机构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