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家里的露台,那可以搭阳光房,如果是共用的楼顶,搭阳光房当然是违章了。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
露台加盖一般都不算违章搭建。只要符合未超出建筑物立面、未妨碍公共使用、日照、采光等,与相邻无纠葛、不存在公共安全和质量安全隐患情形的,是可以搭建的。
有关部门要求拆除违法建筑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依据规划法的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现在不叫违章建筑)的执法部门应该是市政府规划管理部门,但各个城市为了便于统一执法,往往通过委托的方式将这一执法权交给城市行政执法局或城管局
小区建成以后,不允许私自搭建房屋,在前期你购买时如果没有算面积,后期的拆迁赔偿这一部分也是没有的,而且露台本就是免费赠送的。 所以你的阳光房是违章的,至少物业公司是不允许你建的,如果让城建的执法部门看到了,肯定会罚你款的
是违章建筑,就算物业管理同意也是不合法的,只的房管局同意并盖章才是合法的,可先到小区物管处投诉,如果物管不理,可到房管局投诉,这种违章建筑也是一种小区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