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现在也可以买卖,不过,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不能向外村人出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
一般是禁止买卖的!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
说房子的使用权没有现实意义,不过可以换个说法是租 确实就白瞎了 买卖房子的实质是买卖宅基地,群众用不着拐弯抹角说别的。 以后政府调查发现不是本村群众在使用宅基地就会动用收回规定无条件收回宅基地,如果涉及其他违法行为,还会
可以转包,但不可以买卖。《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