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障碍卫生间的门宽不低于800mm,便于轮椅出入。
2.使用推拉移动门,并在门上安装横向拉手,便于乘轮椅者开启或关闭。在预算允许情况下。使用电动门,使用者按动按钮(或和感应器)进行开启或锁闭。
3.无障碍卫生间要大于1.5m*1.5m,便于轮椅回旋。
4.新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1.8m*1.4m,改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2.0m*1.0m
5.洗手间内应设高0.6m的放物架和高1.2m的挂衣钩。
6.洁具配套采用专用无障碍洁具,男士小便器采用低位小便器,高度小于450mm,座便器采用无水箱(实际是隐藏水箱)的座便器,高度450mm;台盆使用挂盆或半柱盆,脚下利于轮椅地步进入,高度800mm。
元障碍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障碍厕位应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进出,尺寸宜做到
2. OOmX 1. 50m ,不应小于1. 80mX 1. OOm;
2 、障碍厕位的门宜向外开启,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
厕位内留有直径不小于1. 50m 的轮椅回转空间,门的通行净宽
不应小于800mm,平开门外侧应设高900mm 的横扶把手,在关
闭的门扇里侧设高900mm 的关门拉手,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
启的插销
3、 厕位内应设坐便器,厕位两侧距地面700mm 处应设长
度不小于700mm 的水平安全抓杆,另一侧应设高1. 40m 的垂直
安全抓杆。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公用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外的公用厕所应设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设施;2,距离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3,应设前室;公用厕所的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门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4,宜有天然采光、通风;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5,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注:1 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 2 设有大会议室(厅)的楼层应相应增加厕位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2012.09.01实施)3.9 公共厕所、无障碍厕所3.9.1 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1个无障碍小便器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2 厕所的入口和通道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3 门应方便开启,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4 地面应防滑、不积水;5 无障碍厕位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3.9.2 无障碍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障碍厕位应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进出,尺寸宜做到2.00m×1.50m,不应小于1.80m×1.0Om;2 无障碍厕位的门宜向外开启,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厕位内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平开门外侧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在关闭的门扇里侧设高900mm的关门拉手,并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插销;3 厕位内应设坐便器,厕位两侧距地面7OOmm处应设长度不小于700mm的水平安全抓杆,另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安全抓杆。3.9.3 无障碍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应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2 面积不应小于4.OOm2;3 当采用平开门,门扇宜向外开启,如向内开启,需在开启后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平开门应设高900mm的横扶把手,在门扇里侧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锁;4 地面应防滑、不积水;5 内部应设坐便器、洗手盆、多功能台、挂衣钩和呼叫按钮;6 坐便器应符合本规范第3.9.2条的有关规定,洗手盆应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7 多功能台长度不宜小于700mm,宽度不宜小于400mm,高度宜为600mm;8 安全抓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9.4条的有关规定;9 挂衣钩距地高度不应大于1.20m;10 在坐便器旁的墙面上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11 入口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3.9.4 厕所里的其他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障碍小便器下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400mm,小便器两侧应在离墙面250mm处,设高度为1.20m的垂直安全抓杆,并在离墙面550mm处,设高度为900mm水平安全抓杆,与垂直安全抓杆连接;2 无障碍洗手盆的水嘴中心距侧墙应大于550mm,其底部应留出宽750mm、高650mm、深450mm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并在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出水龙头宜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3 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直径应为30mm~40mm,内侧距墙不应小于40mm;4 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高度为400mm~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