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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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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谈双玉| 衡水| 7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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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条回答

张佳佳_0704
回答数:83625 | 被采纳数:26

装修'>合肥目前,申请人通常需要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两次手续。
  第一次到贷款中心:
  1、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准备齐全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资料需要多少份的复印件一定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具体的资料可在网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栏目中详细了解。
  2、到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二层的贷款中心后,可先向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审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拿号等待办理。
  3、提交相应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评估的,会由负责抵押物评估的部门进行抵押物评估,同时交纳部分抵押物评估费用。
  4、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人员)会将下一次面签时所需材料清单交给借款申请人,告知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准备个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签时间。
  第二次到贷款中心:
  主要就是办理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必须借款申请人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场。
  1、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抵押物评估的到抵押物评估机构处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交纳评估、担保费用、领取发票等。
  2、回到咨询台,领取号码,等待办理面签。
  3、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向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录入。
  4、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在相关的合同文书上签字确认。
  5、完成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出具告知单,告知什么时间去哪家银行领取放款后的资料。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具体银行领取资料即可。(如您已委托代理机构,请以代理机构答复为准)
  注:以上是贷款办理的一般程序,根据您所购房屋性质、选择担保方式的不同具体的程序也会有不同之处,请以我中心贷款工作人员的答复或代理机构人员的答复为准。
  一、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确定二套房?根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实践中,下述七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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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
回答数:25327 | 被采纳数:41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
  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
  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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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_5072
回答数:15466 | 被采纳数:32

从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开办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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